- 认同、文化与地方历史:人类学的理论探讨与经验研究(《广西民族大学学报》人类学文萃·名家文选)
- 范可
- 4086字
- 2020-08-29 07:44:35
“大道”的期许与社会现实
上述二位先生合写的大作的开篇即援引众多文献,阐明寻求不同民族之间守望相助的理想状态可以从中国古代思想渊源中得到启发。作者用道家和儒家的理念说明,如果“讲信修睦”成为建构多民族共同体的核心理念,万象共生的理想状况并非不可能。我也曾在其他文章中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只有相互信任才可能和睦相处,这是很浅显的道理。群体间的信任与个体之间的信任是不一样的。群体间的互信当然不足以保证群体的个体都是诚实的。我们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希望一般民众和有关监察部门不要因为不同人群的文化特殊性而另眼看待。理想而言,人们在接触过程中应该忘掉对方的族群背景。而这只有在相互接触足够多的情况下,才可能实现。只有对多样性的事实感觉到是一种自然的存在,我们才不会因为对方有着不同的肤色、文化和宗教习俗,就对他们产生异样感。只有对族群或者文化差异失去敏感度,才有可能在交往中显得自然,不同族群之间的社会信任才有可能建立。
但问题来了:如果对族群差异失去敏感度,我们是否可能在言语间无意识地伤及他人?这种可能性当然存在。笔者认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就必须考虑尊严的问题。何为尊严在中国文化传统里似乎关注不够。我们的社会甚至缺乏这方面的思想资源。而信任和尊严恰恰是多民族如何和谐共存的问题上至关重要的一环。在本文中,笔者将就信任略为讨论。虽然我们的思想宝库里多有讲信修睦这类文字,而且在士大夫的心目中自有其理想境界,但是,由于历史的条件,理想与现实存在巨大的落差。历史的积淀影响至今。因此,如果真正实现多元和谐还需要各民族在增强互信的问题上共同努力。
信任作为一种规避风险的机制是人类从熟人社会进入陌生人社会以后才有的。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人们之间并不存在信任问题。这是因为一个人一生都与自己熟悉的人生活在一起。当商品经济发达之后,人们走出了自己的共同体,在生活中与陌生人广泛接触。这时,信任才成为问题。这时,人的社会关系就变得十分重要,这种重要性其实就是社会资本。所以,社会资本的存在就是为了抵销潜在的风险。福山(Francis Fukuyama)就此认为,社会资本广泛积累与应用的社会都是“低信任度”的社会。血缘、地缘、亲情、友情等在这些社会的许多活动里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维系和积累人脉对于生活在这些社会的许多人,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陌生人在这类社会的许多场域中都会面临是否值得信任的问题。
在福山的区分里,与南欧和其他一些地区的社会一样,中国社会属于低信任度社会。我们可以很清楚地从华人商业运作中看到这一点。尽管在传统上,我们的社会是低信任度的社会,但在我们古代的思想里有着大量的涉及“信”、“义”之类的表述。两千多年来,儒家一直在历代统治者的意识形态中占据着中心地位。即便蒙、满当政时期也依然如故。建立在人伦格局上的儒家伦理俨然成为约束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北宋的张载将这些基本规范进一步发展成家国情怀,将国家是否稳固与家族建构联系起来。我们似乎可将他的一些思想总结为:“家”的质量已然成为国之为国的根基。换言之,在传统中国人的观念里,对“国”的认识离不开对“家”的理解。我们是否可以将之视为一种家国一体的观念?至少,古往今来,一直有人在二者间进行斡旋或者调和,试图最大程度地模糊二者的边界。
而在欧洲,这种家国观是在民族主义运动兴起之后出现的,在中欧和东欧的族群民族主义(ethnic nationalism)观念里尤甚。人类学家赫茨菲尔德(Michael Herzfeld)用“文化亲缘性”(cultural intimacy)来指称这种现象。众多的民族主义理论家对此也有解释。他们都想要回答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愿意为民族这个由众多素昧平生的人所构成的想象共同体付出生命?显然,在民族主义的社会动员里,需要经常诉诸一些能够激起情感的要素。因此,与“家”(home)和“家园”(homeland)相关的修辞在民族主义的叙事和宣传中广为使用。而这类要素最初又是从文化民族主义那里开始的。文化民族主义者讴歌国土的山川自然,以及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或辉煌或悲惨的历史。这些都能在最大程度上激起人们的情感,从而将自己的命运与整个民族联系起来。
有意思的是,类似的家国观在中国历史上出现得比欧洲早得多,但直到相当晚近,中国都没有出现过那种具有强烈挑战意味的民族主义运动。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大概是这种家国观长期以来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思想灌输,仅限于传统士大夫文人成长过程中(一般白丁民众得到的只能是“因果报应”这类教化)。儒家主张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正是这种家国观的体现。但是,历史上儒家的家国观在民间是否被广为接受是值得怀疑的。我们今天所接触到的大量古籍都出自文人士大夫之手,他们的观念和想法与一般老百姓不可能一样。这些人是社会精英,掌握了文字的功能,而这对广大老百姓而言是奢望。
盖尔纳(Ernest Gellner)在其《民族与民族主义》一书中,把文字通行作为民族主义崛起的重要条件。他指出,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文字是“神圣”的(sacred),如拉丁文、阿拉伯文、汉语文言,掌握这一工具的人在数量上如同漂泊在汪洋里的小船。但就是这一小撮人掌握着整个社会。有着逾千年科举考试传统的帝制中国,虽未如基督教世界和伊斯兰世界那样,文字被垄断在僧侣和达官贵人的手里,但识文断字者也仅为庞大人口中的极少数。费孝通早就指出,中国“最早的文字就是庙堂性的”
,这与盖尔纳的说法完全一样。而传统中国“敬惜字纸”习俗体现的是文字崇拜,这是文盲社会所特有的把戏。在这样的条件下,不识字的老百姓当然不会产生什么家国情怀。所以,民族主义运动能够兴起,与常人能阅读文字有很大的关系。无论是公民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如法国和英国,或者族群民族主义,如后起的诸多国家的民族主义运动,文字流通都是重要的前提条件。从启蒙时代甚至更早的时候,欧洲许多思想家已经开始用“方言”(vernacular languages,相对于拉丁文而言)写作,加上工业化之后的社会要求,文字日益普及,为民族主义的崛起打下了基础。所以,文字是想象共同体的基本前提。而人们之所以能被民族主义者特有的亲属式隐喻的社会动员所打动,激发升华情感,产生国家认同(national identity),就在于读懂了民族主义者的“催情”文字,并为其所感染。
正因为文盲广泛存在于传统中国,因此,在民间社会,士大夫的家国理念作为一种“大道”,可谓一种理想型。换言之,我们似可将之视为一种“大传统”。这种大传统自然更多地与典章制度等联系在一起,其思想内核对于一般老百姓而言是陌生的,所以是“庙堂性”的。但是,在民间社会,我们不能否认,构成人与人基本关系的原则是儒家式的。笔者之所以称之为“儒家式”,乃因为在所有的人类社会,儿女亲情都是首要的。而所有的社会关系都是在这一基础上延伸出去。但儒家的伦理是对这样的人伦关系进行了一番文化装饰,衍生出自然法的意义。“礼”成为处理这些人伦关系的润滑剂。所谓的“随礼”,就是根据所欲施礼的对象在阶梯式的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来决定应该的“礼数”。统治者深谙在人伦差序格局的原则下,如果每个人明白自己在社会谱系中的位置,就能安其分、守其位,从而尊卑有序,执礼有别,社会秩序也就能稳定。因此,儒家为传统中国的等级社会奠定了建立在伦理纲常之上的合法性。
对于统治者而言,驯服民众最为重要。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知道应该把儒家的伦理纲常灌输到民间。乡绅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起了灌输作用。他们掌握文字的过程就是儒化的过程。换言之,乡绅等社会精英的“濡化”(enculturation)就是儒化。他们生长的环境和氛围与一般民众是不一样的,他们所接受的是大传统的儒家式教育,这是绝大部分老百姓所欠缺的以文字为媒介的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他们拥有的“次文化”是与一般民众截然不同的“精英文化”。以是否掌握文字而论,一个社会里的人实际上分为两大身份集团——识文断字为基本准入条件的社会精英,以及缺乏文字技能的一般百姓。我们也看到,儒家的这一套并非完全与老百姓的生活脱节。在传统中国,一般人也都知道老幼有别、尊卑有序的道理。而这套东西之所以能在民间社会传播,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流行文化和乡绅文人的身体力行。通过这些,底层社会民众得以规训。而帝制时代中国的流行文化以及民间社戏宣扬的多为主张所谓“德治”的历代统治者所希望的内容。正如所期待的那样,“三纲五常”与因果报应便叠加在一起,成为各种民间社会演剧与其他流行于民间的各种表演形式中最为常见的题材。这些内容对于尚未除魅的社会里的民众而言,所产生的约束力和影响力今人恐难以想象。其结果正如权力所希望的那样——遍地“顺民”。除了屈从于权力,生活于帝制中国的一般百姓可谓任人宰割。因此,我们无法期待帝制时代的民众都能有文人士大夫所持的家国观。此外,在很长的时间内,卖官鬻爵在帝制中国居然是一种合法的存在。张仲礼在他的中国绅士研究中指出,清入关之后,延续了前朝已然存在的卖官制度,但这不是为了朝廷的财政收入,而是为了构建一个制衡“正规绅士集团”(regular gentry group)的“非正规绅士集团”(irregular gentry group)。
所以,有家国情怀的士大夫可谓理想型,与实际社会状况势必存在很大的落差。
以上讨论旨在说明,即便古代中国有着今天可资利用的思想资源,也无法说明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如果以能否识文断字而论,我们可以将全社会人口分为两大身份集团,因为彼此间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不同的次文化。我们更可以借用大小传统的概念来说明,无论在思想观念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上,这两个身份集团都是很不一样的。许多我们今天认可的思想瑰宝不可能存在于当时的民间社会,亦即平民身份者。因为那些精髓性的思想观念大多是通过文字教育而习得,基本上无法进入由文盲构成的民间社会。而由张仲礼的考证可知,所谓的精英也是良莠混杂。因此,传统中国的状况必然是“大道”既存却少有人行。这就是为什么直到今天,无论在哪个领域内,对多样性粗暴无礼的态度依然屡见不鲜。纳日先生与哈先生的文章所传递的美意表明的是我们应该坚守的立场和奋斗的方向。我国虽然早就是多族群共存,但这只是“自在”的状况,若要达到“自为”必须有待于其他能动性的作为。即便到了今天,从现代国家所要求的公民权和公民意识的角度而言,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自为”仍需要各族人民付出努力方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