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路向与理论视角

第一节
语义范畴[1]

一、语义范畴研究的价值

早在20世纪40年代,吕叔湘先生就在《中国文法要略》中建立了语义范畴系统,并对其进行了研究。近年来,语义范畴成为汉语语法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内容涉及到量范畴(李宇明,2000)、比较范畴(刘焱,2004)、工具范畴(徐默凡,2004)、选择范畴(周有斌,2004)、致使范畴(周红,2005)、递进范畴(周静,2007)、差比范畴(许国萍,2007)、属性范畴(刘春卉,2008)、传信范畴(陈颖,2009)、时量范畴(王世凯,2010)、量级范畴(陈光,2010)、疑问范畴(邵敬敏,2010)等[2]。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主流长期以来一直沿着从形式到意义的研究路向,成果虽然显著,但是方法未免单一。语义范畴研究所倡导的从意义到形式的研究路向正好弥补了这一不足,显示出较好的发展前景。邵敬敏(1998)指出:“如果说二十一世纪的汉语语法将会有重大突破,那么,首先就会表现在对语义范畴、语义关系和语义选择的研究上。”语义范畴研究的价值,正如李宇明(2000)所指出的:“第一,从外到内和从内到外的两种研究路向虽然是相辅相成的,但是由于形式和意义之间的复杂对应关系,两种研究路向却可能看到不同的语言景观。从外到内看到的是一种形式所表达的多种意义,而从内到外看到的是一种意义所赖以表达的多种形式。”“采取从内到外的研究路向,也许便于不同语言(或方言)间的对比”,“以语义范畴为对比研究的对象,能够较为便利地发现不同语言间表达手段的异同,进而概括出语言的共性与特殊性”。

正因如此,语义范畴研究受到对外汉语教学界许多学者的重视。赵金铭(2002)认为:“外国人在学习汉语时,最主要的是要用所学的汉语表达自己的思想。在学习汉语语法时,他们最关心的是要表达一个语义时,应该用哪个语法形式,如果有可供选择的几个语法形式时,选择哪个语法形式最贴切。”语义范畴研究正好与对外汉语教学语法的要求相契合,因为它研究的主要是一束共同的语义之下不同的语言形式(当然主要是语法形式)的区别与联系。刘焱(2004)认为比较范畴对对外汉语教学具有理论上的指导作用,比较范畴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外国人学习汉语比较范畴时出现的类型化的偏误。吕叔湘(1942)早就提出对外汉语教学要加强汉外对比研究。汉外对比的研究大多是从语义范畴出发。李宇明(2004)就认为如果仅从形式到意义的研究,不同的语言、方言间不便进行对比或比较,例如把字句的研究,很多方言和外语中没有类似的句式,所以就没有办法比较。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无论是从建立对外汉语教学语法体系来说,还是就汉外对比研究来说,语义范畴研究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

然而,也要看到语义范畴研究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前景美好,但要走的路还很长,对于语义范畴的研究还有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邵敬敏、赵春利(2006)的《关于语义范畴的理论思考》是对语义范畴进行理论探讨的一篇重要论文,文中探讨了语法形式与语法意义的关系,语法范畴、形式范畴和语义范畴的关系,以及语义范畴的分类及其依据。但是邵敬敏、赵春利(2006)也认为,语义范畴的内涵、外延、类型以及内部的关系,目前都不太清楚。有关语义范畴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大多停留在对具体问题的分析上,对有关的理论、方法还缺乏深入地思考,观点还不太成熟,理论也不系统。我们拟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以新的视角对语义范畴的内涵与外延进行分析,探讨语义范畴研究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二、语义范畴的界定与分类

(一)语义范畴的界定

谈语义范畴之前,先了解一下范畴这个概念。西方对范畴的研究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经典理论”认为,范畴有明确的边界,范畴内的所有成员地位平等。认知语言学对这个经典理论提出挑战,提出了典型理论,认为一个范畴是由一些通常聚集在一起的特征所构成的“完形”概念,认为范畴具有“核心”和“边缘”之分,即“典型”和“非典型”。

关于语义范畴,认知语言学的典型理论认为,它既是语言问题又是认知问题。语义范畴涉及符号、人脑、世界三者之间的关系。从感知上升到概念,语言符号是不可缺少的工具,当一个词的指称对象不是一个而是一类事物时,它就代表一个语义范畴。

国内语言学者对语义范畴的界定不尽一致,外延宽窄不一。孙维张(1990)曾经构建过一个语义范畴系统。他所谓的“语义范畴”实际上是指义素分析法中的义素,应该是词义的下位概念,与语法研究中的“语义”不同。

邵敬敏(2004)认为语义范畴主要指在句法结构中通过某些词语体现出来的语法意义的概括和集中,它主要是指一种聚合。邵敬敏、赵春利(2006)认为语义范畴又叫语法意义范畴、语义语法范畴,指对语法意义进行抽象所得出的范畴。我们认为以上两种观点对语义范畴的界定相对偏窄。但也有许多学者对语义范畴的界定相对宽泛一些,如张黎(1997)认为语义范畴是指语言单位在言语表达中所充当的语义角色或语义类别。李宇明(2000)认为,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逐渐对各种事物的性质、特点等有所感知,有所认识,形成各种各样的范畴,如“时间”“空间”“数量”等等,从而构建出人类的文化世界。构成人类文化世界的各种范畴称为“认知范畴”,认知范畴的语言化,便形成各种各样的语义范畴。一个语义范畴就是一束语言意义的聚集。周红(2005)认为,语义范畴是语言中的意义类别,与形式范畴相对。我们认同语义范畴宽泛的界定,因为语言的研究要往深、广的方向发展,研究范围的扩大可以发现以前未知的现象,发现一些未知的规律。

(二)语法范畴、语义语法范畴

语法范畴的概念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语法范畴是各种语法形式表示的语法意义的概括。狭义的语法范畴是词的形态变化表示的语法意义的概括。在汉语研究中一般倾向于使用广义的语法范畴概念。胡明扬(1994)首先提出语义语法范畴的概念:“语义语法范畴指的是一定的语义内容和相应的语法形式,主要是和隐性语法形式相结合而构成的语法范畴。”马庆株的《汉语语义语法范畴问题》就是研究语义语法范畴的代表作。

(三)我们的观点

我们同意李宇明(2000)的观点,即语义范畴是一束语言意义的聚集,它必须有语言形式与其对应。在此,按照语义范畴所对应的语言形式的范围大小,可以把语义范畴分为以下三个层次:(1)广义语义范畴:指的是语义范畴所对应的形式是广义的语言形式,包括语素、词汇、语法、语用形式等。大多数学者所进行的语义范畴研究属于广义语义范畴。(2)准狭义语义范畴:指的是只与语法对应的语义范畴,既包括显性的语法形式,又包括隐性的语法形式。这实际上与前贤所谈的语法范畴是一致的。(3)狭义语义范畴:指主要与隐性语法形式相对应的语义范畴。这实际上与胡明扬、马庆株等学者倡导的语义语法范畴基本一致。

当然,在有些学者看来,语法范畴其实也是语义语法范畴,只不过语义语法范畴是为了强调这部分语法范畴和语义之间特别明显的联系而已。我们将语义语法范畴与语法范畴分开,主要是考虑它们所对应的语法形式的范围有一些差异。

由此,我们认为语法范畴、语义语法范畴其实只是语义范畴的一个小的范围,是只与语法形式对应的语义范畴。以它们的外延大小来看,其关系如下所示:

广义的语义范畴>准狭义的语义范畴>狭义的语义范畴

按通行的术语,即:

语义范畴>语法范畴>语义语法范畴

三、关于语义范畴研究的三个问题

(一)构建语义范畴

前文已经谈到,自吕叔湘先生(1942)提出数量、指称、方所、时间、正反·虚实、传信、传疑、行动·感情等范畴之后,许多学者也尝试构建语义范畴并对其进行研究,如比较有影响的李宇明(2000)对量范畴的研究等。语法学界对语义范畴内部到底包含哪些次范畴意见不太一致。张黎(1997)把施事、受事、有定、无定、语义特征、有界、无界等都看作语义范畴。邵敬敏(2004)则把方所、时间、数量、否定、肯定、人称等看作语义范畴。邵敬敏、赵春利(2006)把语义范畴首先区分为“语义特征范畴”和“语义关系范畴”,前者又可区分为“词义特征范畴”和“句义特征范畴”,后者可区分为“语义论元范畴”和“语义关联范畴”。当然,在目前对语义范畴的界定不统一的情况下,去研究语义范畴到底包括哪些次范畴,尚有困难。

虽然学界对语义范畴的界定不同,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漠视语义范畴研究的理由。我们完全可以在目前语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具体的语义次范畴。比如量、比较、选择、工具、致使、递进、差比等范畴的构建就比较成功。语义范畴的构建不是空中楼阁,不是靠空想得来的,它必须建立在对语言形式比较清楚描写的基础之上。这也正如功能语言学的研究不可能完全抛开结构主义的研究成果一样。当然,我们完全有可能在分析、综合一部分语法形式所表达的意义基础上,构建一个语义范畴。语言学的研究需要通过事实进行归纳、综合,更需要大胆地提出假设和小心地进行论证。当构建好语义范畴以后,可以寻求在这个语义范畴统摄之下的其他相关语言形式,进而去研究各形式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二)寻求语言形式

语义范畴研究遵循从意义到形式的研究路向,如果确立了语义范畴,接下来就要去寻求语言形式。有些语言形式是在归纳语义范畴时已经发挥作用的,不需要再去寻找。另有一些语言形式的获得就可能不是那么简单了。这里又碰到另一个问题,到底语言形式包括哪些?倾向于对语义范畴作狭义理解的学者,多把形式限制在语法的范围内,比如寻找具体的语法格式(刘焱,2004)。而对语义范畴作广义理解的学者,如李宇明(2000)则认为语义范畴的语言形式主要有词汇、语法和语用。[3]刘贤俊(2003)在评论《汉语量范畴研究》时谈到:“专著所涉及的语言形式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语言形式,还纳入了一些词汇形式,一些具体的句法格式,甚至是一些非元语形式的或超语形式的标点符号。这些都是被传统语言理论排斥在‘形式’之外的。”我们认为,就某一语义范畴,仅研究其语法形式所发现的语言规律毕竟有限,这样广义的“形式”观打破了语法形式的局限,将词汇的、句法的、超句法的等等语言形式都包括在内,拓宽了语法研究的视野,有助于发现一些以前发现不了的规律,更有助于外语学习者通过一束意义去掌握不同的语言形式。

(三)研究路向

构建语义范畴和寻求语言形式都可以在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进行,然而语义范畴研究的更大难点在于采用何种方法进行研究,如何进行研究。目前,语义范畴研究还没有一个理想的研究模式,其研究的基本路向是从意义到形式,但是在研究具体的语言形式时还是运用从形式到意义的研究路向。这两条研究路向本身不是互相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因此,语义范畴研究的切入点是意义,研究重点却是探讨具体的句法格式相互间的区别与联系。比如,量范畴研究中对“与一相关的两种格式”“一量+否定”“很有NP”等的研究,比较范畴中对比字句、也字句、表比较的有字句的研究,选择范畴中对“宁可”“与其A,不如B”“不是A,就是B”“或者”“还是”的研究。

研究具体的某个语义范畴时,学者一般会把语义范畴细化为一些层级体系,比如李宇明(2000)把量范畴细化为物量、空间量、时间量、动作量、级次量、语势等。刘焱(2004)把比较范畴细化为平比和差比两类。周有斌(2004)把选择细分为典型选择、一般选择、列举、推测等。

目前语义范畴研究总体上讲还是描写性的,是对一个语义范畴统摄之下的各种语言形式进行描写,从而发现不同形式之间的联系与区别。随着认知、功能语言学的发展,语言研究中解释的成分越来越多。对语义范畴的研究,也需要借鉴认知、功能语言学的研究成果。另外,随着语言类型学在国内逐渐得到重视,也需要从类型学的视角出发观察在不同语言或方言中表达同一语义范畴的语言形式的异同。当然,要尽量避免在一个语义范畴统摄之下,简单地把一些语言形式堆砌在一起,无法构建系统,研究也不能深入。

四、强调范畴的构建

在前文语义范畴研究与强调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在此提出“强调范畴”这一概念,对其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思路进行简要的探讨。

(一)强调范畴研究的可行性

从语义范畴研究的视角出发,我们发现“强调”可以归纳为一个抽象的意义范畴。

“意义”可分为两种:表示事物间相互关系的客观认知意义(即施事、受事和限制、被限制等意义)和传达说话者态度的主观语用意义(指主题、焦点、强调、已知、未知等意义)。其中,认知意义是更基本、普遍和稳定的意义。相对而言,语用意义是附加的、不稳定的(陆丙甫,2006)。按照这一观点,“强调范畴”是语用意义范畴,但是我们赞同“区分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只是出于研究的方便,语言本身并没有截然区分的三个平面”。[4]根据前文研究,我们已经认识到“强调”很难说是一个单纯的句法概念、语义概念还是语用概念,“强调”的形式既有词、结构、句子,又有超句的成分。因此,把强调范畴看作语义范畴,这里的“语义”包含了句法意义,也包含了语用意义。

孙维张(1990)根据义素分析中的义素构建过一个语义范畴系统,在这个系统里,“强调”位于态度范畴的子范畴“意志”范畴之下。他认为,态度语义范畴子系统完全是由认识主体生发出来的,它表明认识主体在认识活动和认识过程中对客体所持的主观态度,以及表达自己的思想时所具有的情感意志等。显然,作者所谈的“强调”只是纯词义概念,与我们所谈的“强调”不同。我们的“强调范畴”概念要远远超出词义的范围,还包括格式、句子、超句的范围。

“强调范畴”的构建,表面上看似不相关的一些形式找到了共同点,在“强调”这一语义范畴的统摄之下,我们可以研究表示强调的形式究竟有哪些、各种形式之间有什么联系与区别、“强调”这一语义范畴又可以细化为哪些次范畴等等一系列问题。当然在研究这些问题之前,就需要对“强调”到底是什么进行界定,然后根据我们的定义对表示强调的“垃圾桶”去伪存真,把真正表示强调的形式留下来进行研究,把一些滥竽充数的语言形式扔出去。

(二)强调范畴研究的构想

强调范畴是一束表达强调意义的集合,因此不但涉及语言手段,也涉及非语言手段。这些手段具有形式的非常规性,或其所表达的语义内容能引起受话人的不随意注意。

从宏观的层面来看,可以从强调标记着手,尽量穷尽地把表示强调的形式标记找出来,然后对这些形式标记进行归类分析。当然,有些没有形式标记的也要研究。目前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基本可以确定下列强调标记:重音标记、词汇标记(主要指一些有强调意义的副词)、句法标记、超句标记等等。其中重音标记、句法标记的描写研究较多。还有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比如各种强调格式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的研究。目前,词汇标记、超句标记研究的很少,值得深入探讨。运用认知语言学的成果,从认知和功能的角度探讨人们使用强调的认知动因,也是一个很有价值的课题。另外,语序的变动与强调的关系,强调与修辞的关系等等也是很有意思的研究课题。在应用方面,张清源(1998)已经注意到了“强调”概念在对外汉语教学中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确立了强调范畴之后,可以对其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许多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探讨。比如,对强调范畴所统摄的各种语言形式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它们的区别和联系,并且从认知上进行解释,这样对留学生掌握强调词或强调格式的用法会大有裨益。另外,“强调”在广告中的应用研究也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研究课题。

上述研究目标将会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单靠一个人的力量短期是无法完成的。由于汉语“强调”研究的专论很少,可以借鉴的成果并不多。在有限的时间和篇幅内,对于强调范畴的研究范围不能太泛,如果面面俱到,就不会有深度。本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句法范围,借鉴学者以前的研究成果,有重点地进行研究。

强调范畴可以从形式上分为句内强调范畴(包括小句)与句外强调范畴两大类;从语义上分为内涵强调与外延强调两大类。[5]以上两种分类方法简明、清楚,容易把握。然而,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理论系统的建构,更重要的是用“强调”的视角观察传统所谓的“强调手段”为什么表达强调。这些强调手段到底表达什么语义?因此,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需要对前面分出的两大类再进行细分。句内与句外进行细分比较容易,而内涵与外延的细分就比较困难。我们选择句内与句外进行语义的细分。根据强调语义的区别,可以把句内强调范畴再划分为几个次范畴,如表3-1;当然,如果换一个角度,从语义看强调范畴,也非常有价值,如表3-2。

表3-1:从句法看强调范畴系统

表3-2:从语义看强调范畴系统

需要说明的是,全量强调范畴实际上可以归入极量强调范畴。原因是主观全量本质上还是一个大量,在说话人所设定的范围内,主观全量是最大的量。比如“谁都来了”表达全量,这个全量在语义量轴上一定是一个极大量。但是考虑到极量强调范畴和全量强调范畴毕竟在语义表达上有一些区别,我们在后文还是将它们分章进行论述。

我们在初步构建起强调范畴系统之后,将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强调范畴的次范畴上:极量强调范畴、全量强调范畴。这两个次范畴是强调的典型范畴。另外对框架凸显范畴、句外强化范畴(反复)也分别进行研究。本书也将重点关注前人很少研究的近义异形连用现象,即强调的连用现象。

[1] 本节部分内容曾以《论强调范畴的构建》为题发表于《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论文发表以来,以笔者所提出的强调范畴构建设想为纲,有的研究生写出了硕士论文(程葆贞《现代汉语强调范畴》,河南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有的研究生受此启发,拓展了研究范围,写出了博士论文(鲁莹《现代汉语话语强调范畴构建与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博士学位论文)。

[2] 有些专著虽然也以范畴为名,但不是从语义出发的研究,比如《现代汉语趋向补语范畴研究》(李燕,2012)等。

[3] 语义范畴的语言形式包括“语用”,我们是这样理解的:语义范畴的语言形式不光表现在词汇、语法等传统的语言形式上,还可能表现在“语序的变动”“修辞”等语用方面。这些都可以称之为“语言形式”。比如表达“量”语义范畴的有“重复”这样的语用形式。又如后文将要讨论的表达“强调”语义范畴的“语序变动”“修辞”等等语用形式。我们同意李宇明先生一直所主张的语法研究中不必把语义、语用分得过于清楚的观点,其实语义、语用是无法截然分开的。

[4] 沈家煊《认知语法的概括性》,《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年第1期,第31页。

[5] 笔者开始对强调分类时,把强调分为焦点型强调、语势型强调两类,焦点型强调的表达手段包括:是字句、连字句、倒装句等等。语势型强调的表达手段包括语句的反复、反问句、双重否定句等等。后来笔者放弃了自己的主张,采纳了张伯江先生的建议。张伯江先生提出两种分类办法:一种是句内与句外,这比较容易理解;另一种就是内涵与外延。他认为“really,actually,certainly,definitely”这些词,用副词强调后面的形容词,这就属于内涵的强调,如“really beautiful”,“really”就使美丽的内涵得到了强化。外延性的强调,包括那些跟数量有关的,量的强调、量的强化肯定是外延的强调,比如全称的“一点儿也没”、连字句,都是在强化某一个外延到了某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