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的悲剧”之比较分析

如何将全球气候变化区别于“公地的悲剧”对于深入探求前者的本质来说至关重要。全球气候变化是“公地的悲剧”的观点一直以来被人们当作不变的事实来看待,却是在认知上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误解。那么,通过与“公地的悲剧”在认知上的比较形成的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将验证传统观点所存在的问题,并使其得到修正与完善。在表3-1的结构上,表3-2创建了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的悲剧”的认知比较框架,并在基本的框架下对两者的差异从基本假定、预期影响和解决方案三方面进行了比较。下面将对该框架中的具体内容进行说明。

表3-2 “公地的悲剧”与全球气候变化的认知比较框架

(一)基本假定的差异

基本假定决定了人们要研究的到底是什么问题。在这方面,“公地的悲剧”和全球气候变化表现出了完全不同的性质。

首先,“公地的悲剧”属于风险性问题(Risk Problem),而全球气候变化属于不确定性问题(Uncertainty Problem)。从定义上看,风险性问题是可以列举出某种决策可能带来的所有结果并计算出这些结果出现概率的。牧地的承载力是有限且可以预测的,牧民在做决策时,对于是否应该在牧地上再增加一头牲畜以及由此给公地自由使用权所带来的结果和出现概率都有清晰统一的认识:只要公地继续自由使用下去,必然带来悲剧。但是出于利己的选择,他们仍然超载放牧,令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风险平摊给所有的牧民。而不确定性问题是无法计算出各种结果出现概率的[20],甚至无法掌握一个决策可能带来的所有后果。这主要是因为不确定性问题不具有对问题的完整认识。全球气候变化就是难以预测未来影响及各种影响出现概率的不确定性问题。例如,2013年最新的研究发现,全球变暖的速度并没有像之前科学家预测的那样随着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持续增大而增大,反而变暖速度出现了减缓的趋势,原本形成的科学共识又一次遭到现实的质疑[21][22]。第四章第一节将进一步论证这两种问题的区别以及全球气候变化所表现出来的不确定性。

其次,哈丁提出“公地的悲剧”时考虑造成悲剧的因素是单一的,他排除了战争、灾难、疾病等各种因素在外,假定社会稳定,造成悲剧的因素只有畜牧量对资源的诉求。在人口问题中则体现为人口的增长对资源的诉求。但是影响全球气候变化的因素不只是人为温室气体的排放,而是更多更为复杂的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近几十年来全球平均温度的升高应该说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且主导因素不定、各因素也无法进行影响大小的先后排序。总之,这个过程是复杂的,也是人们当前有限的知识范围内无法看透的,在未来,气候如何变化也将取决于这些因素组合而成的效果。第四章第二节将列举影响全球气候变化的几大关键因素并对它们引起气温升高的机理进行论述,进一步论证在影响因素上与“公地的悲剧”之间的差异。

最后,“公地的悲剧”还有一个重要假定,就是它所面临的状况不存在技术解决方案。这个假定适合于解释人口问题,因为无论出现任何技术,人们的理性选择都是不采用这些技术进行自我消亡。那么对于全球气候变化来说,是否有技术解决的方案呢?答案仍不确定,可绝对不是否定的。毕竟人为温室气体的减排不会影响人类的生存,也就不会遭到人们生理和心理上的抵制。只要清洁能源和技术在推广中的使用成本逐渐降低,人们就有可能自动放弃传统污染重、消耗大的生产模式。因此,要减少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绝不能否定技术解决方案的可能性。这一部分将在第四章第三节中得到进一步论证。

(二)预期影响的差异

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的悲剧”不仅在探讨问题的前提假定上不同,在造成的影响上也有很大的区别。

这首先与它们所探讨的问题性质有关。由于在公地自由使用的社会里,风险是必然的,但人们都以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因此造成了悲剧产生的必然性,即悲剧是注定的。然而对于全球气候变化这个不确定性问题来说,未来的局面是否是所有人的悲剧仍存在很大争议。第五章第一节将对应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的悲剧”在这点上的差异展开探讨。

不仅从整体的影响上,全球气候变化不具备悲剧是注定的这一特点,在对个人利益的影响上,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的悲剧”也存在很大差异。后者认为公地的自由使用权短期会给个人带来收益,但从长期来看,对于个人利益来说将意味着难以弥补的灾难。而全球气候变化,或者说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短期不一定对每个人都有利,长期对个人和部分群体也不一定有害,具有利益不均摊、风险不共担的特点。本书在第五章第二节将世界分为六大利益群体,着重论述全球气候变化在这方面表现出来的与“公地的悲剧”间的差异。总之,与“公地的悲剧”不同,全球气候变化的未来不仅难以预测,而且还存在一系列难以用“公地的悲剧”解释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