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汇票、交易所和商人银行

德意志地区早期交易所的经营活动与集市无异。这是德意志金融之路的独特起点。法兰克福交易所甚至没有固定的交易地点。视天气情况,大商人们在露天广场交易或转到屋檐下交易。早期金融产品也都脱胎于集市,在历史长河之中逐步演化成现代的证券产品。钱币、汇票的官方价格身上有现代金融市场结算价的影子。汇票采取的环形清算方式,更是交易所衍生品市场最早采用的清算模式。市场参与者组成大商人团体,负责交易所的运营,与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和协调。经历漫长岁月之后,大商人团体逐渐成为股份制组织机构,即交易所委员会。

17世纪,汇票交易越来越频繁。1652年,法兰克福市政府响应商人的建议,开始起草汇票交易规则。法兰克福组建了专门的委员会,调研其他金融中心,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协调才颁布法兰克福第一部交易所规则。这是德意志版本的交易所制度起源,目前已经被各国广泛采用。同时,法兰克福商人再次围绕官方汇票价格表博弈。商人代表宣称,如果法兰克福不能制定一个公允的汇票价格表,法兰克福“长期而言将失去汇票交易中心地位”。那么,诞生之初的法兰克福交易所是如何制定交易所规则的?早期的交易所又是如何经营管理的?其与监管机构的关系如何?最早的金融中介机构是如何产生的,又有何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