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精的作用下我一直睡到晚上八点左右,即使喝下去的酒是好酒但是依然改变不了醒来之后的晕眩,胃里的不适和口渴我拿着的杯子想要去厨房接凉水喝的时候撇了一眼餐厅的桌子,上面多了一杯贴着便签的牛奶,上面写着:
醒了以后记得喝,要是凉了就自己热热。
我摸了摸杯子还算温热,应该是我妈不放心我有没有吃饭,前不久回来过,我一口气喝了一大半,看了眼手机已经9点了,这使我头疼,因为我不确定今晚能不能在两点之前睡着,是否影响我明天第一天上班的状态,我瘫坐在椅子上,忍耐着头疼,漫无目的刷着朋友圈,有初中同学发的美食照片还有摆满桌子的青八,这大概是他朋友过生日吧。还有不知道猴年马月加的人在朋友圈发的若至小作文,我打包票这小作文一定屏蔽了某个男人和女人。其实我挺理解这种小作文的目的,想让他/她看见又不想让她看见,明明想说的都在里面但是连让她看到的勇气都没有,最后只能仅某些人可见或仅某人不可见。
我走到阳台边推开窗户,风中掺杂着一丝丝悲伤还有一丝丝迷茫。
“今日的风儿甚是喧嚣啊。”
我也神经一般的发了一条。没多久就有了回复:大晚上犯什么病。我还没来得及回复,当事人就给我发来了消息
“又e了?”
“没,就是在阳台吹风突然就想发朋友圈,然后就随便发了一条。”
随着她的一声“哦”便没了下文,我也没有回复她的哦。
没事做的我又重新瘫回了床上。明天我就要正式上班了,虽然这不是第一次了,但这份工作与之前不同,有人情存在,血缘关系存在,这不是一份我想走就走的工作,看起来也不是一份自由的工作。其实我并不想做这份工作,虽然有前两者的关系,但这并不是说服我做这份工作的理由。所以我为什么要接受呢……
我用力的揉搓着我的头,这时手机铃声想起,我也没看是谁就接了起来。
“谁啊”精神不是很好的缘故,我没好气的问到。
伴随着音乐的嘈杂声“你义父,麦霸ktv402,快来,有个人你绝对想见,你要见了之后绝对会痛哭流涕的感谢我”
“难受着呢,不去了,再说了这世界上还没能让我见一面就痛哭流涕的人,不去不去”
“你小子别嘴硬,关键词,音乐老师,自己想去吧,地址告诉你了,撂了。”没等我回复通话就被挂断。我把手机扔到一边。丁凡一说音乐老师我就知道是谁了。我发小,算是吧。我爸哥们家的孩子,因为俩是哥们所以我俩小时候经常在一块玩,那也是幼儿园的时候了,之后再见面就是小学四年级,然后再见就是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我那时候染着黄毛,爱穿着花里胡哨的衬衫,那天吃饭是在我爸另一个哥们,我李叔家,我李叔也有个男孩,也是跟我一般大,同届毕业。那时候基本都到我李叔家了,我自己骑着个破电动车就去了,我顺着给我的地址到了门口,给我开门的就是她。刚见面的时候我以为走错了,1米7左右的身高,黑发顺着肩膀向后散着,白色体恤牛仔短裤,亭亭玉立她就这么出现在我面前。因为都是5.6年没见了,我从1米5小个变成了1米8的青年,她也是变化很大。我刚打算说走错了她就来了一句:“哥,你来啦,好久不见啊。”我愣了一下:“你是,我记性不太好,没认出是谁。”她把门彻底打开:“我,吴雨晴,你不记得了?快进来快进来。”……这就是我们多年以后的第一次见面,说实话。我18年一次恋爱没谈过虽然不是说一看就脸红一句话都不会说的地步,但是这么一位比我18年见过的女生都漂亮的人(除了我妈)就这么在我面前跟我说话,我也是有些局促。然后就是这么一面,她闯进了18岁的我的世界。虽然后来想想这样是挺没出息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确实在我的心里占据了一定的位置。之后再次见面就是大二了。当时的我因为宿舍酗酒,旷课,夜不归宿,和辅导员吵架等一系列问题被赶回了家,那是6月份。那时候是她爸和我爹一块承包了几亩地,一起忙活着,然后那天是她爸请的客下的馆子。(写着写着怎么给自己写e了)
再次见到她,依旧跟当年一样再一次闯进了我的世界。她不跟前两年一样健谈,活泼,开朗,收敛了很多。变得温文尔雅,因为她的母亲是老师,于是有着“我没有别的想法,就想让她在我身边安安稳稳的当个小学老师”的观念。她也是不负她母亲的期待,毕业之后就会去学校实习,就业,成为了一名准老师,身上也带着老师的气质,文雅了起来。那天她是穿着一条黑色的长裙,没有任何装饰,但是依旧美的让人心乱,动人心魄。那天我喝醉了。我明白了差距。时至今日这种差距已经完美的体现在了我们的身上。我毕业两年还在待业的时候她已经在我们县小学工作一年了。我学会抽烟喝酒纹着身带着我的破吉他整天吊儿郎当的时候她正在教书育人。
所以当我知道今晚她在的时候并没有多么心动,因为差距会磨平一切不切实际的幻想。至于为什么那么文艺的她会出入灯红酒绿的场所我也并没有多么好奇。谁还没几个朋友了,谁还没几个喜欢玩的朋友了,朋友邀请恰好跟我哥们凑一块罢了,至于为什么丁凡认识她,因为我喝醉之后提起最多的女生就是她,甚至给丁凡看过她朋友圈的照片。当时丁凡的评价是:人家是校花,你就别他妈做梦了。
当时的我听到之后骂了他两句,并不服气,但是现在一想起这句话我觉得他的评价是正确的中肯的认可的。那时候我经常喝完酒听《阿拉斯加海湾》然后emo但是实际上我们两个屁都没发生,只不过晚熟青春期少年的幻想,或者说是没谈过恋爱需要某个人来填补这个空缺,大二之后我们再也没见过,在那没多久她就找了对象,当时我经常看她朋友圈,她朋友圈官宣之后我难受了好几天。现在想来这甚至连单相思都不算。
但是我还是抓上我的牛仔外套出门去了。我还是想见见她,想去看看美女看看腿。骑着我的小电驴,一路上哼着歌就到了麦霸。到了402的门口,我停住了脚步。我来这里的目的真的是看看腿吗……
还在我想着的时候,门开了。出来的是吴雨晴,一如当年她给我开门那样,黑色长发飘散在身后,好闻的洗发水的味道向我漫延开来。但这次似乎她没认出我,说实话比起大二那年,她似乎没有什么太大变化,我依旧再变着,我把头发留长,被我染成暗蓝色,手臂上有着素花纹身,也不在穿花里胡哨的衬衫,只是一件普通的纯黑色衬衫,胸口的扣子也没有系。昏暗的灯火下她说了一句借过一下就向厕所走去。注视着她的背影,我仿佛又失去了什么,但是又将某些事释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