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导论》:释疑:“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的提法

在本章中,我们首先要对本书研究的基本问题予以界定和说明。

首先,本书以“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为题,这样的提法是否有特殊的缘由和一定的根据?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马克思恩格斯到底是在一种什么样的意义上去说明“劳动”的,把劳动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联系起来是否有道理,是否讲得通?

其次,方法论的确立必然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体存在为前提,学界之所以从2005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增设以来始终关注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研究,其原因正在于马克思主义本身就内在地存在着作为“整体的马克思主义”,由此才能从这一整体性的原则出发,去探寻具体的方法论问题。但“整体性”能不能够作为一种具体的研究方法或研究视角,融入我们的文本研究中去?本书将“整体性”作为一种方法放在导论部分,这是否符合研究方法论的规范?

另外,也有必要将本书的研究思路做一个介绍,即按照理论溯源—文本解读—观点辨析—理解维度—当代价值逐步展开。具体来说,一是以“广义”的理论来源为考察,试图通过立体的、整体的、演进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时空视野来阐明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产生的“思想酵素”;二是以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献为依据,通过对文本按时间顺序的考察和阐释,对劳动观进行一个孕育、萌芽、创立、发展、延伸的理论发展轨迹追寻;三是注重劳动观发展过程中的“理论交锋”,在阐明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科学内涵的基础上注重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进行辨析与批判;并以尊重事实的态度,寻求马克思恩格斯文本间关于“劳动观”理论内容表述的一致性和差异性,进而展示出劳动观阶段性和总体性的统一;四是尝试拓展对劳动观阐释的理解维度,在与历史唯物主义建构的内容与方法的联系中,深化劳动与人的本质关系、劳动与社会存在的关系、劳动与人类历史发展的关系认识;五是将理论研究观照于当代现实,在前述历史的、文本的、辨析的解读基础上,让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劳动观在当代视域中发声,进一步说明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可能是一个让人心生疑问的提法。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观必然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科学方法论原则的,也必然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视域中谈论“劳动”的,这似乎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问题。除此以外,难道马克思恩格斯还有别的区别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劳动观吗?

的确,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这部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重要著作中,恩格斯指出,历史唯物主义之所以能够用一种“新派别”的姿态来重新理解全部的人类社会史,就在于从“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锁钥”,且这种劳动的理论在一开始就得到了“工人阶级的同情”,这种全新的哲学价值立场也是“官方科学”中从未有过的,这就从根本上以“劳动”来诠释了历史唯物主义哲学革命的意义。由此必须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劳动这一论题的理论把握程度是与其在哲学上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把握程度相呼应的。而学者对劳动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建构关系的解读研究,也在验证着一个最为基本的观点,即劳动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核心概念,只有准确把握劳动这个论题,才能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真谛。

但从具体的方面来看,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个基本观点的确证,却并没有消弭长期以来学界对“劳动”论题旷日持久的解读分歧。这体现在,对劳动观研究的走向总是不自觉地侧重于一个方面,或陷入总体性与具体性的支离,或陷入科学性与人文性的偏向,或存在着描述性与批判性的对立,由此对马克思主义的解读也被贴上了诸如“人学的”“经济的”“历史的”“实践的”“实证化的”标签。而西方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的诘难也往往是从“劳动”这一核心概念开始的。

西方学者R.N.伯尔基在《论马克思劳动概念的本质和起源》一文中就指出,仅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对这个定义至少做了三个方面的阐释,即“(1)劳动等同于生产(production)。是目的的、理性的和物质的劳动。(2)劳动等同于创造(creation)。这样就把劳动与历史、哲学、人类心理学联系起来。(3)将劳动等同于满足(gratification)或享受”[2]。而劳动在马克思这里如此的“多义性”让人质疑,这些不同的“劳动”概念是否就像“意义断裂”的珠子,它们真的能够作为一个核心概念,串联起历史唯物主义这条逻辑严密的理论之链吗?

而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曾对劳动做过一个“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界定分析。他指出:“劳动这个例子令人信服地表明,哪怕是最抽象的范畴,虽然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条件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条件并在这些条件之内才具有充分的适用性。”[3]据此,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鲍德里亚在《生产之镜》中把批判对象直指马克思的劳动概念,明确提出了一个对马克思劳动概念所谓的“撒手锏”问题,即马克思在这一段话中既说“适用于一切时代”,又说是某一历史条件的产物,这是否意味着“马克思把作为一定历史阶段现实反映的具体概念泛化了,把它变成了永恒的一般人类学概念”[4],即走向了神秘化?

同样,把“劳动”作为对马克思理论存疑点的西方学者还有哈贝马斯。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的劳动概念仅仅局限于人与自然的统一关系之中,而忽略或者轻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从人的“交往行为”的理性作用和实践意义出发,哈贝马斯认为,应当用交往范式取代生产范式,用交往理性重构历史唯物主义。他认为,“生产力所发挥的作用从政治方面来说已经不再是对有效的合法性进行批判的基础,它本身变成了合法性的基础”[5],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新问题使得马克思的生产范式“过时了”,据此,他质疑,如果马克思的劳动概念无法提出一种“对现存技术的其他选择”,那么马克思主义还能在当代呈现其理论批判精神吗?

而阿伦特则更严厉地指责马克思,把劳动视为一种“生产维持生命体必需的物质手段”[6],由此劳动概念失去了人的“行动(实践)”的意义,仅仅偏向于“物质关系层面”乃至失去了哈贝马斯所说的“交往”的内容;也正是因为这种致命的缺陷,所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在一些西方学者眼中也不算什么超越,他们甚至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对黑格尔“劳动是人的本质”论断的一种背弃,存在着“见物不见人”的“人学空场”。

直面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学术传统,本着“问题意识”回应现实,是中国学者坚持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实践起点。面对西方学者对马克思劳动概念集体发出的诘难,中国学者深耕文本,与“告别马克思”“历史终结论”“解构马克思”艰难地开展着学术对抗。他们在学术研究旨趣不同的情况下都最终殊途同归于一点——那就是劳动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基本起点和重要逻辑线索,劳动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对于用历史唯物主义描摹人类社会和规划未来社会的重要性是不可否定的。但由于研究视角不同,对于具体该如何对马克思的劳动概念和劳动理论进行解读,意见却大相径庭。

意见的不同主要是依循具体知识或学科领域的不同展开论述的,“一是人类学、美学意义上的劳动,即认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劳动是人的本质,劳动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二是在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雇佣劳动,即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分析了异化劳动、雇佣劳动及劳动与价值、资本的关系,从而批判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7]。具体来说,前者坚持从劳动是人的本质出发,认为“劳动概念并不像传统教科书中所理解的那样,不应仅将其看作一个经济学概念,而应该将劳动概念提升到整个人类活动乃至整个社会之延伸的高度来理解”[8],对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的研究应当坚持人的本质的“劳动规定”出发,并由此认为马克思的历史观就是人的劳动史和生存史,是人学的。而后者则强调“马克思从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视域出发,以物质生产为基础构建了人类解放的理论逻辑”[9],因而劳动概念应当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活动,是满足人的需要的活动。对劳动论题的研究也应当坚持从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入手,进而对劳动的分工形式、劳动的价值创造和雇佣劳动制度下的剥削本质和雇佣劳动者的境遇进行多维阐释,由此在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揭示劳动解放与人的解放的关系。那种“把劳动理解为人的本质的观点是一种人道主义观点”[10]。

那么,马克思恩格斯到底是在什么样的意义上谈论“劳动”的呢?当我们在讨论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概念时,我们是把劳动定义为“生产方式”,还是把劳动视为一种“生活方式”,抑或是把劳动当作一种“历史存在方式”?当我们在谈论“劳动”时,是在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和生存需要的现实意义上去审视劳动,还是以“创造财富和价值”的社会存在意义上去肯定劳动,抑或是从“人的本质的自我完善与发展”的历史意义上去批判劳动,抑或是从树立“劳动本位”的伦理价值意义上去定义劳动?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也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特别对“劳动观”加以限定的原因。

其实正如马克思在阐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时所描述的那样,作为人的感性物质生活实践活动,劳动本身至少应包含两层关系和双重的维度,即一方面是人和自然的互动关系,因为“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11],而另一方面则是人与人(社会)的关系,即物质生产活动作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一开始就表明了人们之间是有物质联系的。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和人本身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现为‘历史’”[12]。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于劳动经济学概念的解读仅仅是将其视为“生产要素”之一来作说明,而仅仅从“人类历史活动”的这一哲学概念中来解读,劳动也会缺乏批判现实的“理论张力”。只有坚持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整体视域下出发,对劳动的解读赋予“整体性”的限定,即对劳动的说明不偏向于任何一个方面,也不否定任何一种意义,更不忽视任何一种价值,而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体性意义上去谈论劳动,这样才能真正把劳动从“手段”和“目的”中解脱出来,使其成为一种富有实践价值和历史意义的生命活动。而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劳动观”做限定,就是要强调,我们必须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体性意境中开显出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的全部理论内容,坚持把劳动视为一种具有复合性、开放性、历史性的概念,进而在对劳动整体性的把握中,更深刻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是如何克服以往哲学思想或消解事实性与价值性,或割裂描述性与批判性,或失落真实性与历史性,或对立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种种缺陷,进而在对“现实的人”的实践批判中,完成对自身的丰富的、复杂的、完整的构建。

半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列宁指出了一个所有马克思主义研究者都必须反思的问题,那就是必须把马克思主义视为一个辩证法的系统工程,从整体性视角出发,将学术研究统一于理论创新、现实关切、文本解读、方法自觉的系统工作之中,只有这样才能在文本甄别和细节辨析中,准确理解文本的原初意旨、复杂内涵和思考逻辑。回首中国学界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文本研究,已走过传承与发展的百年历程,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再到改革开放初期,经典著作研究在曲折发展中萌发着方法论自觉的意识。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回到马克思”“重读马克思”“走近马克思”等为筹码的社会运动和思想研究方兴未艾,重视文本研究、强调方法论自觉的“中国马克思学”研究特色彰显。在守正创新的中国学派研究中,本书也在学习借鉴中找到了一种对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进行理解的可能性,那就是以整体视域下文本解读模式的创新意识,对其进行“遵循经济学研究的内在思路”,并“反观其哲学发展逻辑”的新视角的解读,由此对历史唯物主义整个哲学体系的创立,进行一种尽力还原其哲学革命“原生态生成史”的解读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