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自从到少华家做客,建萍的心算是定了下来。连家长都见过了,还有什么怀疑的呢?况且少华一家都乐意接纳她,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心有了归宿,人自然就更亲密。寒假两人通常腻在一起,不是少华向建萍借书,就是建萍向少华借书,一待又是半日。

他们谈文学,聊人生,对某一问题发表见解,当代大学生意气风发,激扬文字的豪情壮志,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这段日子,少华的情绪是饱满的,神彩奕奕,每天醒来都心有期待。

姚老爸看到两个年青人两情相悦,自然也是大感快慰。建萍本来就是他看中的儿媳妇人选,少华也喜欢,这是最完美的结果。每次建萍来玩,姚老爸就会自己一个人去看店,让姚老妈待在家里,做好后勤保障。

时光正好,日子宁静恬淡,茶壶里的茶水温热,充足,足够半日消磨。聊天的人儿也正好,思维活跃,能产生共振,有聊不完的话题。人生的快活莫过于此。相较于女朋友,建萍更像少华的红颜知己。这是少华的幸运。

和建萍聊天,时间总是很快过,不知不觉中,天色便已转深沉,有时不忙的话,建萍也会留下来吃晚饭。简直成了她的半个家。吃完饭,自然又是聊不完的话题。这时,少东也会加入,三个大学生的茶话会,更加的精彩纷呈了。这种情况,姚老爸是不会打扰的,他的口头禅就是,你们是大学生,见多识广,我一个乡村农民,就不要瞎掺和了。在这方面,姚老爸给了儿子们足够的自由空间。以至多年以后,少华的发展越来越好,还念念不忘在家里沏茶长谈的美好夜晚。成为他魂牵梦绕的精神乐园。

年味渐浓,晚上本地电视播放玉城市为了丰富市民的生活,准备在市民公园设花市,增添节日气氛。少华看完新闻,心里琢磨着,明天和建萍去看花市,下午就去看她上次提到的电影《大惊小怪》,这样的安排perfect。少华喜滋滋地规划着第二天的节目。

计划赶不上变化,少华的想法还没付诸行动,向岚的电话便打了进来。

“嗨,靓仔,想请你陪我行花街,得闲冇啰?”

一接电话,脆生生的声音让少华一时没反应过来,差点误以为是建萍。不过建萍家里没有电话,一票否决。

“怎么了?不说话!”向岚的声音再次传来。他还是不习惯向岚的热情活泼。高冷一直是印在少华脑海中不变的形象。除了固化的印象,还有一个原因是和向岚通电话的次数实在太少,没有适应她突然转变的风格。

向岚慢下来的语速让少华终于知道她是谁。若不是她打电话来,少华几乎忘记了她的存在。这段时间和建萍越来越有默契,心已经被她填满。

“这个,啊……明天我没空哦!”

“快过年了,还忙什么?”

“有很多要忙啊……”少华深呼吸,平静因说谎而忐忑不安的心,说:“要搞卫生,要买年货,要帮家里看店……”

“妖,呢啲嘢又冇係好紧嘅工,一日半日总可以抽时间吧?”

“真係冇得闲。”少华还是要推辞。

“你冇係我第一次约你就要爽约哇?”向岚有点扫兴。

“下次吧,下次一定去。”

“下次花都谢了,没意思。”顿了顿,说:“我唔理,听日喊我表哥去接你……”

向岚说到后面,又回到了以前高冷的状态,语气不容拒绝。少华还想说什么,电话已经挂了。

少华无奈放下话筒。想到明天向岚若真的找上门来,麻烦可就大了。首先姚老爸这一关就过不了。他已经在心里默认建萍是未来的儿媳妇,自然不容许少华再和别的女生过从甚密。想来想去,也找不出解决的办法。唯有祈求上天保佑,明天向岚不会来,她只是一时赌气,睡一觉就忘了。

夜色苍茫,大地一片寂静。浓雾笼罩的铜锣村早早就进入了睡眠状态。山村,山高林密,遇低温天气,经常浓雾罩天。躺在床上的少华辗转反侧,外面的世界一片混沌,静得可怕。

睡不着,明天向岚来到,看到自己农村的家庭,会不会觉得很简陋?老爸见到她会有什么反应?若是刚好让建萍碰上……太多的问题,纷纷扰扰,层出不穷,让他无法入眠。

迷迷糊糊,意识渐渐变得迟钝,终于睡着。睡梦里,听到急促的敲门声,以为是打雷,不情愿的睁开眼,才发现天已大亮。看时间,已经八点多钟,竟然睡懒觉了!

少华一骨碌翻身,坐起来,匆忙套了件外套,打开房门。

“还不起床,你同学来找你了!”少东一见少华,便嚷嚷道。

“哦……是谁来了?”少华心里一惊,表面上还装着波澜不惊。

“不清楚,一男一女,开着小车来。男的高高大大,很普通。倒是女的让人眼前一亮,好像……就是你们学校舞会的那个舞伴。”

怕什么,来什么。向岚真的来了。少华慢吞吞地穿好衣服,对着镜子慢条斯理地梳头。

“哎呀,你怎么这么磨蹭,人家在外面等着呢!”少华迫不及待地说。

“阿爸去开店了吗?”

少华心里盘算,想知道姚老爸的反应。若是已经出去开店,那就更好不过了;若还在家里,没太大动静,也是能承受的范围。

“出去开店了,是他让我来叫你起床的。”

不在家里招待客人,很明显,还是挺不乐意的。不过,比预想的要好。他最怕的是姚老爸没完没了的盘问,那样会显得很不礼貌,城里人不比农村,可以自来熟。

姚老爸不在家,少华沉重的内心开始活泛,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梯。客厅里,坐着一男一女,男的二十来岁,长相憨厚,风衣加牛仔裤,既有城里人的时髦,又没有脱掉农村人的淳朴。女的自然是向岚了,她今天穿了件红色的羽绒服,下身是黑色的健身裤,笔直修长的腿型,青春气息扑面而来。

一见少华,向岚便调侃道:“睡懒觉,不像农村人哦。”

少华刚想辩解,是因为昨晚失眠,才睡过了头。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这样也好,让她知道自己是懒汉,早日死心。心意已定,少华笑眯眯地说:“天冷,卷在被窝里不想起床。”

少东跟在身后,很惊讶地看着少华。在他印象中,少华很少睡懒觉,天气冷,也从不赖床。他不明少华为什么要这样说。

“呵……还挺会亨受嘛。”

向岚说这话时,不知她是夸奖还是讥讽,玛瑙一样的眼睛,深邃而灵动。这是她的风格,少华很清楚。说话有时不顾别人的感受,很直接。

“来,喝茶……”

父母不在家,少东充当了招呼客人的角色。男青年很谦虚,双手接过茶。向岚轻抿一口,道了声谢谢。

少华趁机跑去洗漱,顺便把煲里的剩粥吃了。

客厅里,少东很热情地问道:“两位是少华什么时候的同学?”

向岚忍不住噗嗤一笑,指向身边的男青年,说:“你看我们像是同龄人吗?”

“哦哦,确实不像!”少东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是我表哥,今天是他开车搭我来的。”

“对对……”男青年点头应道。

男青年几乎没什么话,只是安静地坐着。

向岚接着说:“我和少华是高一时的同学。”

“不错哦,这么久了,还联系。”少东点头称赞。

向岚嘻嘻笑,低头喝茶。女同学探男同学,是要很大勇气的。幸好有表哥作陪,才不会很尴尬。

少华喝完粥,回到客厅。向岚像看到了救星,忙不迭说:“忙完了吗?我们出发吧。”

“这么快?”

少华还是不想跟向岚去。本来是想和建萍去逛花市的,到头来,却和向岚去!内心里,总有些抗拒。

“不快了,进城也要一段时间,太迟就不好看了。”

“早点迟点都是看花,应该没什么不同吧。”

“这哪里会一样呢?上午的花含苞待放,吸收了露水的精华,娇艳欲滴,好比人之青春年少,是最精彩的时刻。”向岚娓娓道来,令少华无法反驳。

“人家大老远跑来,你就陪她去吧。”少东又敲一锤,想不去都不行了。

小车停在德叔的小店前,大老远便听到德叔喊:“华仔,去边度啊?有小车来接,好威哦!”

少华心里一颤,又躲不掉,只能笑道:“同学叫我去睇花市。”农村都有大话馆,德叔的小店平时都会聚集一些村民,东家长西家短的侃大圣。这是村中新闻的集散地,临近过年,闲坐的村民明显增多。

少华的担心果然没错,立刻就有村民搭腔道:“你睇,我都讲係庆辉家的祖坟发了。他家葬的牛屎窟地,係我见过最靓的,罗城水囗密不透风……”

风水佬还在絮絮不断,少华脸都臊红了,急急打开车门钻了进去。外面的村民还在讨论,像是平静的鱼塘忽然投进鱼料,瞬间沸腾起来。本来就闲来无事,碰上这样的新鲜事,不纷纷扬扬才怪。村里连女装摩托车都是稀罕物,突然进来一辆小车,而且还能和小车的主人搭上关系,算是开眼界了。

“我睇铜锣村就係发庆辉和九爹那两份人了!”

“都係庆辉恶,九爹那是女儿青芸叻,毕竟都係嫁出去嘅女,泼出去嘅水……”

“女儿又点了,冇得青芸,佢大佬步青有咁威风?欧式罗马柱、复式大厅、大吊灯……听到耳朵都起茧了!”

村民的话语隔了车窗玻璃,隐隐约约能听到,敢情是借了向岚的光,让少华在村里威了一回。在他的心里是极不情愿的事情。本来在向岚面前,少华就有点自卑,现在更是恨不得地上有条缝,可以钻进去藏起来。

向岚终于打开车门,坐在后排,和少华挨在一起。这一下更加不得了,村民的声音哄然增大。

“啊啊……不得了,不得了……原来佢哋的关系不一般啊!”

“咪就係,睇嗰个靓女跟在华仔身边,行得咁近,关系都係非同一般㗎啦。”

少华心里急,脑门隐隐作痛。村民的猜测若是让姚老爸或建萍知道,真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还不开车吗?”少华希望快点离开,让村民没了目标,这个话题停止发酵。

“就快了,换一双平底的运动鞋,踩离合有感觉点……”向岚的表哥慢条斯理地换鞋,那动作像以前的地主小姐,不急不躁。

少华急得像热窝上的蚂蚁,甚至后悔听弟弟少东的话,要和向岚去看花了。偏偏向岚好像很亨受这种亲昵的感觉,被村民议论也毫不在意。多年以后,当少华回忆起这一幕,才惊觉,原来她是在向建萍示威啊!

好不容易,向岚的表哥终于忙完,启动汽车,威风凛凛的驶离铜锣村,转过村口的大榕树,消失在众人的视野外。少华悬起来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幸好,建萍没去地里摘菜,没见到向岚的黏腻。

小车真是流动的房子,相对私密的空间,让向岚又回复到了两人在一起时的热情主动。在陌生人面前高冷,私底下又热情似火,这是向岚最致命的魅力,常常令少华无法招架。这也是他不想和向岚去看花的原因。在那花的海洋里,五彩缤纷,有暗香浮动,身边的人儿比花还美,哪个男人不会充满遐想?我们的古人早就有“人面桃花相映红”的诗句描写这唯美的片段了。

试想,在春节前,满街都是浓浓的节日气氛,南方的天气,已经有了春天的气息。天气刚好,身边的人也刚好,一切都氤氲浪漫的因子,这致命的诱惑啊!

出了村口,少华的脑门不痛了,心却更加的纷乱。向岚的少女气息萦绕身旁,氤氲如梦。他向车窗边挪了一下身子,很快向岚又靠了过来,也不说话,就那样挨着,头歪在他的肩膀上。实在没办法,少华指了指向岚的表哥,提醒她要注意点。

向岚嘟着嘴,摇了摇头,依然我行我素。

没办法了,少华只好任由她。好在也没什么出格的举动,就当她晕车,需要个依靠好了。

车子进了国道,速度明显加快。这几年经济发展不错,公路也修好了,双向六车道,又宽又平整,小车平稳如移动的房子,窗外的景物转瞬即逝。向岚坐直身子,松了一口气,说:“你家乡的路很考验车技哦!”

玉城市是山城,除了市里开阔点,其余差不多都是九曲十八弯,山过山坳过坳,村落就分布在各个山窝里。独特的自然环境,造成市民们大多都出去闯荡,成为珠三角主要的劳动力输出地之一。玉城市还是著名的侨乡,很多市民都有亲戚散落在世界各地。

少华最怕的就是城里人嫌自己家乡偏僻。向岚的话恰恰戳到了他的痛处。尴尬,没面子让少华词穷语拙,憋了一阵才挤出一句话,说:“山环水抱,确实是耗费多点精力,晕车了吧?”

向岚摇摇头,说:“没有,只是有点怕。”

“没坐过这样的山路吧?”

“确实没有。”

“其实这是玉城市很普遍的现象,除了城里平坦点。周边的乡镇大多都是山过山坳过坳的。”少华有意把雾柳镇的乡道放在全市来比较,说明雾柳镇也不是特别偏僻。

“哦哦,乡镇的话,我只去过表哥家,也没有这么多山路。”

“呵呵,你去的地方少,没见过不奇怪。”少华便把他小学时去宝圩镇伐木的经历说给向岚听。讲到晚上在山里守模板,鬼火在坟头飘的诡异时,向岚把少华的大腿捏得生痛。

“真有鬼火吗?”前头开车的表哥也很好奇。

“嗯嗯,当然有,蓝绿色,浮游在坟头上。”

“这么恐怖……”

“你不要再说了,怪瘆人的!”向岚自打小时候见过表哥梦游,对于灵异的事情都很害怕。

“想不到你这么小胆,幸好你没有学医。”少华笑她。

学医是向岚看到表哥梦游后所立的志向。少华现在重提,向岚也暗自庆幸没有报考医科大学。像她这么胆小的女生,在面对救死扶伤的场面,不知会怕成什么样了。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汽车已进到玉城市区,车水马龙,人流比平时多出不少。外出打工的,放寒假的,充斥着大街小巷,让玉城市一下子变成年轻的活力之城。

汽车走走停停,坐在车里看行人,别有一番风味。向岚也变得活跃起来,对外面的商店指指点点,不断地介绍,某间糖水店环境不错,谁家的烧鹅最好,皮脆肉嫩,哪里又新开了一家音像店……林林总总,如数家珍,都是城里人的消费生活。少华只能坐着听,什么牌子的衣服好,哪个品种的朱古力不错,这些连听都没听过的品牌,成为少华和向岚之间的大山,完全搭不上嘴。

过了人流密集的旧街路口,汽车便顺畅了许多,又拐了几道街,眼前豁然开朗,玉城市人民公园到了。人潮涌动,大家都奔着花市去。公园里,繁花似锦,树上顺次挂着红艳艳的灯笼,浓浓的节日气息扑面而来。

向岚表哥停了车,对她说:“前面那么多人,没地方停车,你们就在这里下车吧。”

“你不跟我们一起去吗?”少华急忙问道。

“不去了,没地方停车。要来也方便,就不和他们挤了。”向岚表哥挂档提速,很快便消失在街道的转角处。

少华对向岚笑了笑,说:“你表哥跑得真快。”

“嗯,你别介意,他人不错,只是头脑不是很灵光!”

“他就是……你以前说的,梦游的那个表哥吗?”

“对的……”

“现在没什么问题了吧?”

“嗯嗯,去粤州上面的大医院治好了。”

“不错哦,年纪轻轻就做大老板了。”

“他不是老板哦。你别看人家开小车就是老板。只是他的爷爷是华侨,前几年回来了,我姑父家立刻大变样,不单给我表哥买了小车,还在城里买了地皮建房,成了名副其实的有房有车的人。只是表哥本人比较木讷,到现在都还没有女朋友。”向岚边说边往前走,少华连忙跟上。

“哎,你怎么走路都不看车的?”

向岚轻轻一笑,说:“在城里都是车让人,你别闪闪缩缩,让司机明白你的意图就不会有危险。”

“话虽如此,你也不能把自己的安全交到别人的身上吧?可能有司机走神,或者刚好刹车失灵,那怎么办?”少华不以为然。

向岚不以为意,依然勇往直前。少华心里着急,一把拉住她,说:“你怎么能这么任性,等车过去了再走不行吗?”

第一次,少华主动拉向岚的手,就在那一刹那,电光火石间,迸出了激烈的火花。向岚回眸一笑,说:“你那么着紧,让你的女朋友知道了,我可不负责哦。”

少华内心一紧,抓住向岚的手松了开来。随即,又被向岚握紧,变成少华被牵着走。

少华很不自在,心里想着建萍,一边矛盾一边自责。向岚长发飘飘,脸上带着甜蜜的笑容。原来,他是很着紧我的,她心里暗忖。

公园里,游人如织,三五成群,漫步于花海中。姹紫嫣红,争奇斗妍,生机勃勃的美好,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位,对生活充满了遐想。明媚而娇艳的桃花;五彩斑斓,热烈张扬的蝴蝶兰;颜色与花香俱佳的月季……还有很多少华说不出名字的鲜花,把公园装点得如人间仙境,春意盎然。

不知不觉,少华和向岚越走越近,俨然一对恋人在逛街。迎面走来熟悉的身影,少华和向岚不约而同愣了一下,手不自觉的松了开来。

“邓老师……”少华首先回过神来。

“呵呵,我的得意弟子,你们也来逛花市啊?”

“对,对……这是我们玉城市的新鲜事,也来凑一下热闹。”少华回答道。

向岚对邓启先笑了笑,有些拘谨地问老师好。想不到会碰上以前的老师,向岚有些不知所措。

邓启先的心情不错,昨天刚开完股东会,下半年的业绩不错,大家都很开心,纷纷赞同继续扩大投资,把楼盘的盈利转投下一个项。市一中新校区也已经动工,未来可期。双喜临门,茵茵也怀上了。人生前所未有的一片光明。

“我们班的金童玉女,想不到在这里碰上你们,今天老师请客,到饭店开一桌。”

邓启先之所以请客,是因为刚才看到两人亲密像恋人,大感意外。在他心里,少华和建萍是最般配的一对。孰真孰假,只有坐下来才知道。

“不必麻烦老师,应该是学生请你们才对。”少华留意到了邓启先身边的茵茵。

茵茵胖了不少,宽松的衣服,孕味十足。

“你们是消费者,以后工作了,再请老师好了。”

“这怎么行呢!老师请学生也不符合规矩。”少华极力推辞。他最怕的是邓启先问起和向岚的关系。

见少华坚决不受,邓启先也不再勉强,叮咛几句,要注意安全,便和茵茵继续逛花市。

看着邓启先夫妻慢慢走远,少华终于舒了口气。

“邓老师的老婆很漂亮哦,也是城里人吧?”

这是少华第一次见茵茵。上次结婚,少东刚好遇见,回来说能和青芸姐相比。今天见到,果然惊艳。

“确实漂亮,你怎么知道是城里人?”

“睇得出,衣着考究有品味,怀孕了,也不肯马虎。”

少华不得不佩服向岚的眼光,或许是相似的成长环境吧,总有共同之处。

去花市回来,少华陷进了矛盾之中。建萍是世俗的柴米油盐,是宁静恬淡的真实生活;向岚又是另一种风景,是精神上的旖旎风光,色彩纷呈,给人无限的遐想。